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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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培训处
编辑:采编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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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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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职能: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实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和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按规定负责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8701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