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和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要求,6月24日至7月5日,省局4个调研督查组分别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伊春、七台河、黑河、绥化8个市开展了督查,听取有关市、县安监局工作情况汇报;抽查了16个县级安全监管局、51户直管行业领域企业,发现隐患问题287项,其中安监部门83项、企业204项。
一、基本情况
(一)扎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市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和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哈尔滨市在规定的重点行业领域之外,结合实际增加了旅游、输油管道、养老机构、粮食等4个行业领域,具体细化制定了18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绥化市部署在10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每个行业由一名市政府领导牵头组织。伊春市行动迅速,于6月1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督查检查的通知》,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学习宣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市通过会前学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强化《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哈尔滨市拓展落实《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每两个月听取一次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平房区组织制定了区委、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已经正式发布实施。大庆市、七台河市在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对《规定》进行学习,并将《规定》作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的核心内容。齐齐哈尔市、伊春市印制《规定》单行本,发放至各县(市、区)和各部门。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百万人”大培训。各市按照方案要求,印发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推动大培训工作。哈尔滨市组织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工贸等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培训,截至6月末,共培训企业员工36.5万人。牡丹江市各部门举办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和宣讲活动1686期,培训人员46813人。大庆市杜蒙县政府规定常务会议前除学习其他部门法律法规外,必须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县安委办已向政府提呈了年底前预计召开的11次常务会议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第一期培训工作顺利结束。
(四)深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齐齐哈尔市共排查企业2381家,排查一级风险点6项,二级风险点48项,三级风险点2428项。大庆市持续推进1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直管行业领域有159家企业绘制了安全生产分级和重大事故隐患空间分布电子图,识别出97处重大风险,全部落实了管控措施和责任。七台河市举办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基本方案专题培训班,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近期将组织召开危化试点企业现场会,以点带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整治方面。一是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不及时,落实存在偏差。大庆市及萨尔图区没有按照5月31日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要求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齐齐哈尔甘南县6月26日才召开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绥化市及肇东市、牡丹江宁安市未以安委办文件明确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二是专项整治方案缺少针对性。部分市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整治内容照搬照抄省局方案,缺少针对性。牡丹江宁安市专项整治方案内容与省里相同,结合当地实际不紧密,上下一般粗。黑河市没有天然气开采企业和炼钢企业,但在专项整治方案中有相关整治防范内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甘南县,大庆市及萨尔图区、杜蒙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专项整治方案中也有类似情况。三是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不到位。部分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不及时、压力传导不足。致使部分企业未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未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四是部分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有的企业未制定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安全检查仍停留在常规力度和频次。检查的51户直管行业领域企业中,有21户企业未制定方案或尚未落实自检自查工作。有的企业自检自查方案过于简单、漏项严重。伊春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专项整治方案未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缺少应重点整治的粉尘涉爆方面内容。
(二)学习宣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方面。一是党委和政府未做到全覆盖学习。齐齐哈尔和大庆市的部分县(市、区)未安排党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学习。二是宣传不到位。绥化安达市、肇东市,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未开展《规定》宣传活动,仅以文件转发。
(三)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百万人”大培训活动方面。一是工作部署迟缓。齐齐哈尔市及甘南县、铁锋区,七台河市及新兴区,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未及时印发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培训内容不全面。大庆市实施方案中缺少对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安排。杜蒙县和萨尔图区没有成立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缺少对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安排,没有制定培训计划及具体时间。三是一些企业对大培训视同于平常培训来对待。部分企业未制定大培训方案和大培训计划,未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方面。一是业务不熟。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风险辨识管控机制工作不了解,研究不深入,不能有效开展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工作。二是基础工作不扎实。个别企业缺少制度措施,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没有对生产流程、生产区域、具体操作岗位进行全面辨识。三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全面。部分企业辨识出隐患后,制定的管控措施不切实际、缺少针对性,仅仅从安全检查的角度提出要求,没有从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落实管理责任、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四是存在走过场、应付检查现象。有的企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一建了之”,无法做到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的持续改进。有的评价单位为图省事,对同类型企业采用一套风险清单,风险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内容雷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加大交通、旅游、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和部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及时落实安全治理和防范措施,防止因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集中整治阶段工作要求,督促县(市、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企业自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二)进一步加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学习贯彻力度。各地要督促县(市、区)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尽快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学习《规定》,加深理解,进一步明确职责,更好地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百万人”大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百万人”大培训活动要求,统筹推进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不同企业、不同人群、不同岗位、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法和培训教材。突出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提高培训效果,确保参训人员学以致用,不断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落实好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监管能力,有效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各地要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建设培训与“百万人”大培训工作有机结合,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在试点达标企业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现场培训,发挥试点达标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把典型企业的制度、创建方法、管理方法推广到同类企业中,以点带面,提高本地区、全行业整体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要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作为执法检查重要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管控,对隐患必须立即消除,牢牢筑起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
(五)加快推动隐患和问题整改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坚决做到隐患“清零”。其它地区也要高度重视通报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弥补漏洞,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安全监管工作。
被督查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请于8月10日前,将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报省安全监管局协调处。具体隐患和问题通过其它方式传各市安监局。
联系人:杨彬。电话:0451-87017055。电子信箱:hljaqb@126.com。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