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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通报的通知(黑安办函字〔2017〕101号)
编辑:齐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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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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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通报》要求,结合近期毕宝文副省长在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黑安办发〔2017〕78号)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冬春季及敏感时期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
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