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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黑安监发〔201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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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安监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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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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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处室:监管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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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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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8-07-13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8〕35号) 和《关于切实做好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函字〔2018〕51号)要求,为持续推进全省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有效构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突出抓好试点创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一是细化安排部署,抓紧确定试点企业。省安监局已明确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七台河吉伟甲醇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等4户企业为省级危险化学品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企业。各市(地)要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选择2至4户企业,各县(区)至少选择2户企业,全面开展试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专班组织推进。
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地要按照黑安办发35号文件要求,精准把握工作节奏,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请各市(地)于7月16前,将市级试点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9月底前将本地区试点经验总结报送至省安监局监管三处。
三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广泛推广试点经验。8月底前省安监局将组织各地安监部门和危化品企业赴省级试点企业现场观摩,实地学习,深入开展座谈交流活动。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报道、培训教育讲座、经验交流会议和现场观摩等形式深入挖掘和推广试点企业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试点先行、限期达标、总结经验、普及推广”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本地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二、全面落实重点工作,确保取得扎实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四账、四制、一库、一系统”。要理解把握实质内容,强化风险管控意识,进一步建立完善四账,即:单元划分台账、风险点清单台账、风险点分级管控台账、重大隐患挂牌治理台账;四制,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一库,即: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一系统,即: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细化管控措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要主动作为,深入服务,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储存等各环节、全方位的安全风险数据库,科学绘制“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全面摸清工作基础性数据。要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红色重大风险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消减风险,并在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告知。
三是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辖区企业全部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管理数据库。要根据实际情况,责令企业立即消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下大力气治理重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落实公开公告制度,企业在内部公示,部门向社会公告,全面监督企业加快治理重大隐患。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靠工作责任
一是切实加强属地领导管理。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本地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是突出强化企业全员责任落实。要督促企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公告制度、安全责任定期报告和考核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每年向职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推广安全操作责任清单现场确认法,下大力气根除“三违”问题。
三是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大危险化学品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建立检查台账,做到闭合管理。要集中力量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风险管控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失职失责典型案例,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四、严格工作验收标准,强化督导考核把关
一是全面总结工作成果。各地要科学把握双重预防机制各项要求,合理制定验收标准,于12月底前对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1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验收情况要以正式文件报送至省安监局监管三处。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省安监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区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创建工作、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程及危险化学品10人以上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地推动工作落实,并将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全省。
三是严格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将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关键,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提高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权重和分值,严格落实目标考核。
联 系 人:张典
联系电话:0451—87010360/13936512325。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