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文号:
    黑安办发〔2018〕48号
  • 发文单位:
    安委会(办)
  • 主题分类:
  • 起草处室: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文日期:
    2018-07-18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强降雨集中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8〕48号)
安委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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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强降雨集中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8〕48号)
       编辑:齐彦龙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18       访问量: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16至17日,我省南部地区出现强降雨。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日我省较大降水区域重合,有强对流、雷暴和局地强降雨。1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黑政办明传〔2018〕12号),对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提出要求。当前,我省正值汛期,部分地区降雨频繁,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较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强降雨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强化当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控措施。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0号)和省政府安委会有关部署,组织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再分析、再部署、再检查,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强降雨集中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

二、深化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外发生的事故灾害教训,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针对本地、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特别是针对持续集中强降雨可能出现的风险,突出险情和事故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安全巡查监测,落实雨季“三防”措施,确保安全度汛。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深入排查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严格控制安全距离,遇到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公路、铁路、桥梁、隧道、边坡、临水临崖路段、机场和重点水域,不能保证通行通航安全的,要采取禁行禁航等必要管制措施;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状况检查和定位监控,严防“三超一疲劳”现象,防止车辆受洪水、雷电影响引发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防雷、防汛、防高温检查,落实防水、防潮、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的排查监测,存在重大风险的要及时封闭、停止运营。要进一步加强地下商场、城市地铁、油气管道等重要场所、重点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特别是强降雨集中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汛期强降雨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气象、地震、水利、地质灾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防范常识,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针对汛情特点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强化企业与部门预案有效衔接,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要强化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强化岗位练兵和装备物资准备,确保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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