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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黑安办函字〔2018〕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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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安委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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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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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处室: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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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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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8-07-13
各市(地)政府安委会:
按照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安办发〔2018〕27号)安排,8月份,省政府安委办将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省级主要媒体和国家行业媒体集中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大力宣扬安全生产领域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失职失查行为。现将征集新闻线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化改革创新、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提高科技强安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小煤矿关闭整顿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都可作为新闻线索择优报送。
二、征集截止时间
7月25日
三、有关要求
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新闻线索征集工作,抓好专题采访活动的推荐、宣传及推广,充分调动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积极参与,切实把本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反映出来、传播出去。
二是各地要确定专门联络人,负责活动对接和选题沟通。可先通过电话或微信,对拟上报新闻线索初步沟通确定后再正式上报。正式上报的线索材料要简明扼要、主题鲜明、事例突出、数据详实。
三是报送的新闻线索要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每个市(地)上报的新闻线索数量不少于2个,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市上报涉及小煤矿关闭或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新闻线索数量不少于1个。
联系人:王 刚,联系电话(微信):1394500490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