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文号:
    安全生产信息〔2018〕19号
  • 发文单位:
    安监局(办)
  • 主题分类:
    其他信息
  • 起草处室:
    办公室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文日期:
    2018-07-26
标       题:
《安全生产信息》第19期(安全生产信息〔2018〕19号)
安监局(办)
位置: 首页 — 公文公告 — 安监局(办)
《安全生产信息》第19期(安全生产信息〔2018〕19号)
       编辑:安然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26       访问量:

省安全监管局多措并举压茬推进 确保尾矿库企业安全度汛

今年汛期以来,我省降雨量激增,强降雨集中。省安全监管局迅速贯彻国家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压茬推进,确保尾矿库企业安全度汛。

一是提前部署。7月12日,印发关于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山谷型和傍山型尾矿库必须留够调洪库容;平地型尾矿库严禁在降雨期及之后一段时间向库内排放尾矿;重点检查放矿方式、筑坝方式、最小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坝体安全稳定等情况;排洪排渗设施、人工监测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和在线监测系统要运行良好;严格落实防溃坝和防洪水漫顶措施。

二是再安排再部署。7月21日,召开全省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应急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全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防汛工作视频会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对全省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三是强化措施。7月22日,印发全省防范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十项措施,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尾矿库企业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立即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组织安全评估、完善应急预案、留足调洪库容、强化停产停用库安全管控、加强物资储备、实行“库长制”、公示尾矿库相关信息。

四是全面检查。7月上旬以来,派出3个工作组,赴鸡西、牡丹江、伊春、绥化等市检查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共检查尾矿库91座,发现隐患问题168项,下达法律文书5份,督促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认真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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