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文号:黑安监〔2018〕55号
-
发文单位:安监局(办)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起草处室:监管三处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日期:2018-07-26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化工和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的意见》(应急〔2018〕26号),全面加强我省化工和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省实际,就深入开展化工和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法治建设年”活动等重点工作,通过开展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专业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化工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负责地区
结合我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分布情况,省安监局在对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进行全面监督指导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对下列地市的联系指导工作: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和七台河市。
三、工作时限
即日起至2018年底。
四、主要任务
(一)督促指导重点地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应急管理部有关重点工作安排。
(二)督促指导重点地市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法治建设年”活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百万人大培训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完善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三)研究探索通过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联动,帮助重点地市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监督执法,增强安全监管效能。召开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企业现场会,组织企业学习交流。充分发挥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库、行业协会和技术支撑单位作用,通过政府购买专家服务方式,为重点地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四)根据联系指导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重点地市经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促进全省化工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五、指导重点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调研。要综合运用督查检查、座谈交流、事故剖析、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联系指导地区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监督检查计划,对涉及搬迁改造、关闭退出、就地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销售旺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定期指导推动。省局将动态掌握重点地市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具体建议和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如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现重大隐患及其他突出问题,将及时通报。
各地市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县区、重点园区,制定本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于
联系人:张典;电话(传真):0451—87010360。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