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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黑安监办发〔2018〕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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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安监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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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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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处室:规划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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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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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8-07-20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
2016年,虎林市松源物资经销处(加油站)、绥棱林业局物资供应科加油站因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委托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甲级资质)为其进行安全评价。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指派其黑龙江办事处具体承办安全评价工作,并于2016年7月形成了安全评价报告。针对有关方面反映的以上两个加油站部分设施间距不足问题,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对部分设施间距进行了现场测量。经核查认定,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所做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数据不准确、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
(一)虎林市松源物资经销处(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 虎林市松源物资经销处(加油站)是2013年获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加油站等级为二级。2016年,该经销处(加油站)提出按照二级加油站延期换证。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按照“老站老标准”的要求,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对其进行了安全评价。
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在安全评价报告中,对站房南侧建筑物功能认定前后不一致。在报告表2-2中认定为“南侧闲置房屋”,而在报告附件加油站平面布置图中认定为“废弃房屋”。评价报告对此建筑物使用功能认定时,未附虎林市松源物资经销处(加油站)提供的说明材料,缺少评价依据。
如果确实属于“废弃房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没提安全距离要求,不必就此做出评价。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在安全评价报告中标注油罐通气管管口与站内南侧闲置房屋间距为9米,与实际间距5.5米的事实不符。
(二)绥棱林业局物资供应科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绥棱林业局物资供应科加油站是2013年获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当时核准的加油站等级为二级。2016年提出按照三级加油站延期换证。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按照“老站老标准”的要求,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进行了安全评价。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中的5.0.8条要求,“汽柴油埋地油罐距燃煤锅炉房、燃煤厨房的防火距离应为18.5米”。经调查组实地测量,该加油站埋地油罐与燃煤锅炉房实际间距为15.8米,安全评价报告中间距18.7米与事实不符。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就此问题所做说明引用的标准,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要求,而且计算中使用的数据为目测估算数据,工作不严谨。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要求,三级加油站单罐容积不大于30立方米。安全评价报告中未对该加油站仍设置一个50立方米柴油罐做出说明。
二、对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处理意见
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所做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性质严重,但因问题发生在2016年7月,超出行政处罚追溯期不超过2年的规定,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予以通报批评。针对其存在的问题,省安全监管局对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严肃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办事处要深刻吸取教训、端正经营理念、加强业务培训、消除产生问题的根源,依法依规在黑龙江省开展安全评价活动。
三、有关要求
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基础工作,对严格安全生产准入、保证企业本质安全至关重要。全省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要切实增加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本着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关评价和检验检测关口。要认真吸取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教训,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中存在的问题,端正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要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切实掌握有关标准规范,提升安全评价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检验检测的准确性。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安监〔2018〕48号文件要求,加强辖区内从事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发现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作出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及时抄送机构注册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甲级资质机构的处罚情况同时抄报应急部。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要督促此次通报的涉及的加油站,对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按照相关标准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省安全监管局。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