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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黑安监办发〔2018〕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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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安监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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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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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处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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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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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8-07-20
各处室(党委)、执法局、统计中心、安科中心: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双周例会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省安全监管局双周例会制度
为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局机关议事决策机制,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全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双周例会内容
双周例会针对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主要任务,研究部署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日程为:
(一)办公室每月通报前2次双周例会决定的重点工作督办落实情况。
(二)统计中心通报前两周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每季度首次双周例会,要分析上季度(半年、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三)监管一处、二处、三处、职安处、应急办,根据统计中心通报事故情况,剖析各自负责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提出加强负责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汇报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
(四)办公室、法规处、协调处、规划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执法局、安科中心汇报前两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
(五)各处室同时汇报国家应急管理部对口司局或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
(六)副局长、总工程师布置分管处室下步重点工作。
(七)局长安排部署全局下步重点工作。
二、双周例会时间
每双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周一9时。遇有其他重要公务与例会时间冲突时,会议时间顺延,具体时间由办公室请示局主要领导后,另行通知。
三、双周例会人员
双周例会参加人员为局领导,各处室(党委)、执法局、统计中心、安科中心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政务秘书、有关记者。
四、双周例会要求
(一)双周例会由局主要领导主持,主要领导另有工作时,可以委托其他局领导主持会议。
(二)各处室汇报内容涉及其他处室的,应提前与有关处室沟通并达成共识。如不能达成共识,应在汇报中详述双方分歧及依据。
(三)统计中心应于例会召开前的上周五11时前,将提交会议的通报抄报各位局领导,抄送相关业务处室。
(四)统计中心通报、各处室汇报材料电子稿,应于双周例会召开前1天15时前,提交办公室政务秘书,由办公室统一排版印刷。通报和汇报材料应简明扼要,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五)办公室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梳理会议要点,根据会议议定事项及时下发督办通知。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