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全省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全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安全监管局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蔡国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李玉伟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张庆伟书记对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会议指出,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受强降雨影响,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等水位持续攀升,可能发生区域性暴雨洪水,甚至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全省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清醒认识当前尾矿库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吸取近年来其它省份尾矿库事故的惨痛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时刻绷紧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
会议要求,要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一要强化尾矿库应急值守,所有尾矿库企业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地政府。各级监管干部要实行包片联系制度,督促企业将尾矿库防汛度汛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二要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尾矿库安全检查日报告制度,尾矿库企业每天要向市(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市(地)安监局汇总后于当日17时前上报省局。三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尾矿库管理实行“库长制”。“库长”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每座尾矿库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标明尾矿库基本信息、库长、监管单位和监管责任人相关信息。四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库容规模、风险级别等实际情况,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责任,确保一座尾矿库只有一个监管主体。五要全面开展尾矿库拉网式排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尾矿企业要立即行动,全面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大排查,做到尾矿库检查全覆盖。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重大隐患问题要逐级上报。六要开展安全评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立即组织辖区内的“头顶库”、山谷库和傍山库进行安全评估,全面掌握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整改隐患问题。七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广泛开展应急撤离宣传,提高下游居民和企业员工逃生自救能力。八要留足调洪库容,在用尾矿库一律降低库内水位,保证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符合汛期要求。不能保证安全的尾矿库要停止向库内排放尾矿,排空积水。降雨期间,尾矿库企业一律禁止向库内排放尾矿。九要强化停产停用尾矿库安全管控,已履行闭库程序以及停产、停用的尾矿库一律将库内积水排空,符合防汛要求。十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尾矿库企业要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会议强调,做好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任务。各市(地)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刻认识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组织好汛期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推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全体同志,应急办、人事培训处、执法监察局、统计信息中心负责人,在哈省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和有尾矿库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
有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各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及各管理局、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林业局)安全监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有关非煤矿山业务科(处、股)室全体人员,市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有尾矿库企业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